一个人何以能贷到74个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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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6: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钱夙伟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提交的一份审计“清单”让人触目惊心。其中金融系统在三令五申之后,违规现象竟仍然如此严重,更是令人不敢想象。譬如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而这些资金居然被用于炒作房地产,而工行广东省南海支行更是荒唐,竟向一个人发放了74个亿的贷款,国家资金的巨大风险令
虽然如今国有商业银行的性质早已是企业,但计划经济时代的“官本位”意识却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因此,权力大于规章制度的情况普遍存在,或许一个行长的一句话,就让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于是,即使一般银行工作人员,都可以滥用手中的权力。譬如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就是串通银行内部人员后,才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而这样的串通,显然是买通了不止一个权力的关口。 依据贷款的条件和审批制度,银行显然不可能贷给一个人74个亿的巨款,那么,在向此人发放贷款的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中,何以没有一个环节予以阻止?显然,并不是这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没有对此作出设计,而是在实际执行中,这些规章制度反而都变成了为权力服务、体现权力意志的工具。而导致一个企业里出现权力大于规章制度的关键,是“一把手”的不受监督制约,而这一“示范”效应,足以使全行从上到下都可以轻易地摆脱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 因此,树立银行规章制度的权威性,规范管理,一旦发生权力大于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无论是“一把手”还是其他人,都必须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唯有这样,一个人竟能贷到74个亿的怪事,才有可能不再发生。(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