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运动员证书造假当视同高考舞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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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7:59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潘洪其 高考结束不久,陕西省曝出一条“二级运动员证书造假”的新闻。经过该省招生办组织的测试和认定,当地今年持二级运动员证的学生在参加体育项目测试后,有40%成绩不合格,明显属于“假冒运动员”。原来,陕西省高考有关文件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可在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享受降分或优先照顾录取。于是一
和一些有权有钱的人士通过非正当手段从高校搞到的“真的假文凭”一样,陕西省这些高三学生手上持有的二级运动员证书,也不是偷偷摸摸花钱从街头巷尾那些见不得人的假证贩子那里买来的,而是他们的家长通过各种关系从陕西省体育局、各地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西安体育学院申请下来的“真的假证书”。说它们是真证书,是指发证机关是真的,证书上盖的公章也是真的;说它们是假证书,是指持证人是假的(假运动员),持证人的体育成绩是假的。和“真的假文凭”一样,“真的假证书”也是诚信丧失的产物,是参与其事者道德败坏的结果。 为了给孩子搞到一张“真的假证书”,学生家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无所不用其极;而最后负责对学生办理高考手续时上交的证书进行审核的,恰恰就是当初给他们颁发证书的体育部门。这样,只要学生家长能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渠道和体育部门发生关系,就可以轻轻松松给孩子办妥证书并保证顺利通过最后的审核,使孩子如愿以偿享受高考加分的待遇。好在从1998年起,陕西省考试中心组织了体育项目测试,才打破了体育部门对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封闭管理”,从而坏了那些“假冒运动员”的好事。否则,某些人看来是一定要把制售“真的假证书”的生意源源不断地做下去的。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每年都会淘汰掉不少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但除了取消他们的加分资格,目前很难把他们的行为界定为高考舞弊。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或许没有充分的理由认定这是高考舞弊,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现在考试舞弊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除了发生在考场之内的舞弊,还有发生在考场之外的舞弊,包括考试之前窃取试题、泄露试题,考试过程中考场外的作弊者对考场内考生的协助,以及考试之后在阅卷评分的环节上做手脚,如果允许更宽泛一些的理解,甚至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也可以看成是考试舞弊的一种自然延续。其他考试舞弊也好,高考舞弊也罢,很多情况下都不是考试者一个人的事情,所谓“跳出高考看高考,跳出舞弊抓舞弊”,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