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拍卖师呼吁修改土地拍卖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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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2:41 新京报 | |||||||||
认为相关规定与《拍卖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导致政企不分 本报讯(记者王海谢炜)本周,2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国家注册拍卖师在京参加培训。他们起草了一份《关于修改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呼吁》,由陕西公正拍卖行经理惠民以个人名义发起,截至前天下午培训结束时,已经有108位拍卖师签名。
昨天上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本人也是拍卖师,坚决支持这份呼吁!” 呼吁书呼吁修改《规定》的理由是:《规定》与《拍卖法》相悖离,《拍卖法》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拍卖公司才可开展拍卖活动,但是《规定》给全国各市县的国土资源部门都赋予了拍卖职能,《拍卖法》规定的拍卖师,在《规定》中变成了“土地拍卖主持人”;《规定》与《公司法》相抵触,拍卖作为一种商业经营行动,应该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规定》倡导政企不分,国土资源部门既收储土地,还亲自拍卖土地,政企不分;《规定》擅设行政许可,违反《行政许可法》。 惠民表示,将在两天内递交呼吁书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和国务院法制办。 记者昨天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分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目前对这一事件并不知情,但拍卖界与国土部关于《规定》的争论确有其事。 国土部另一位主管土地方面事务的司长表示,这个事情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存在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而国土部另一位司局级官员则透露,此事涉及面较广,比较复杂,目前国土部仍在和商务部进行协商,希望取得一个好的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