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信管理局作出回应 “钓鱼”短信严查不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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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9:0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面对日趋泛滥的“钓鱼”短信,日前,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丁志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容提供商无论采取哪种花样“钓鱼”,凡用户自己不主动提出订购信息的,一律视作无效协议,加到用户账单上的资费,不仅要退还,而且监管部门要对该内容提供商作出处理。 本报6月17日二版以《手机用户为“钓鱼”短信所困》,披露了广大手机用户利益受侵
记者李鸿运(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