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开展减刑、假释专项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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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9:08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最高法院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1998年以来,重点是2001年以来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做法;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案件的办
最高法院强调,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减刑、假释不当的案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能纠正的,要坚决及时依法纠正;对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不宜变动的,要说明原因,总结教训;对发现的问题涉及有关部门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对发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依照审判纪律和有关法律严肃处理;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最高法院要求建立大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自6月30日起,每半个月汇总报告一次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包括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等信息。其中,各高级法院在每月15日、30日向最高法院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