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新闻观察:北京房地产身陷困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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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9: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随着8月31日越来越临近,北京的地产商们也越来越陷入困顿之中: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的71号文件,严格要求各地协议出让土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在8月31日前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 但北京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尤其严重。有资料称,自2002年11号文发出,截止到今年1月9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暂停新项目审批,北京市登记的协议出让土地有1万多公顷。其中约5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了被业界称为“土地革命”的11号文件,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为具体实施11号文,北京随即出台了33号文,即《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协议出让土地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廉价土地的代名词。2004年8月31日是一道分水岭,此后,所有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公开交易———房地产开发商都想趁着“大限”到来之前分享最后的晚餐,这正是北京土地审批量暴增的根源。 地产商们手里并没有那么多的钱来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北京登记的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项目共1091宗,涉及尚需办理出让的土地面积16362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20189万平方米。但问题是,在16362公顷的“历史遗留项目”中,有大约1万公顷是2002年11号文件颁布之后新增的。而这之前10年的时间,北京土地出让的总面积与此大致相当。也就是说,北京市一年中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用地面积基本等于过去10年批出去的土地面积之和。 这其中,为数不菲的开发商没有交或者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就已经将土地抵押给银行换取了巨额贷款。据华远房地产集团董事长任志强透露,还有些开发商虽然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却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拆迁费用或做了市政配套建设,政府要收回这部分土地也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他估计,要完成上述土地的开发使其达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售的条件,至少要动用1000亿元的政府土地储备金。 此外,这些历史遗留项目还牵涉到中央、地方、企业等主体,有些更牵涉到法院诉讼。凡此种种,在北京的房地产商看来,8月31日完成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另一方面,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是房地产商们自己创造的成果。一方面,开发商们必须要通过卖地来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又无法拒绝最后的诱惑,要继续抢购更多廉价的土地———根据北京市33号文,理论上在“8·31”之前,企业仍然可能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 但由此必然产生的问题是,首先,“8·31”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土地突击审批,如数缴纳由此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将挤光开发商手中的现金;其次,开发企业除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外,还需集中大量现金,用来支付土地的征地、拆迁等成本,以及后续的各项开发费用。这将使得开发商负债率上升、现金流下降,并可能带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最后,新规定要求协议出让的土地必须在两年以内开工,否则强行收回,这将迫使开发商集中开工,加大市场供应量,加剧市场竞争,最终冲击房价。 开发商们愿意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归于“8·31”大限,并由此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应从稳定市场的角度延缓实施土地新政的最后期限。他们相信政府会再次出手承担后果,将赌注又一次押在了政府一边———只要北京市同意对逾期没有办完转让手续的开发商们缓期,开发商们就可以继续用足原本就入不敷出的资本金抢占更多的廉价土地。 但政府显然不甘心如此,4月,由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开始对北京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随即北京市房管局将一份报告递交北京市委,据此,8月31日到来时,仍未按规定办理完有效手续的土地历史遗留项目中,至少有83%将被最后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