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详解填报志愿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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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09:40 扬子晚报 | |||||||||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6月28日-29日,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军事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院校、公安院校(含部分武警、司法院校)、航海院校、其它院校;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及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志愿。6月28日-7月2日,填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院校志愿。考生上交志愿表(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地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为准。考生对所填志愿必须按有关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由本人亲笔予以签字确认,如未按规定程序签字确认,或由于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而对录取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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