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狼狈为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0:3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沈阳6月25日电2003年8月底,交通银行锦州分行的职工鲍宇与另两名同事向审计署举报,揭露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核销了“不良贷款”本息达2.21亿元。 造假手段恶劣
据调查,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充分“沟通”后,由分行出诉讼费,法院在收钱后,既不送达通知被告,也不开庭,更不对被告执行,而是直接向分行提供大批量的案号,由分行的风险资产管理处核销科起草本应由法院经完整审判程序出具的全套法律文书,再由专人打印完毕后送到法院盖章,甚至有时由法院直接提供盖好章的判决书尾页,由锦州分行自己续头打印出完整文书。拿着这些看上去很完备的法律文书,锦州分行便堂而皇之地向上级银行上报核销。这样,仅在2000年至2002年间,总计175户企业的2.21亿多元“不良贷款”,在锦州分行和3家法院的违法操作下,借助盗用的236个案号、编造的110个假案号,从国有资产账簿上神秘“蒸发”了。与此同时,法院从虚假诉讼中收取“诉讼费”,其中锦州市中院和凌河区法院将收取的85.3万元存入私设账户。 造假背后是腐败 大量证据表明,被锦州分行以无法收回为理由非法核销的2亿多元贷款,大部分是可以回收的。举报人鲍宇看来,银行所谓的不良贷款成了“蛀虫”眼里的肥肉,他们一方面大量向上级银行上报核销,一方面私下和企业讨价还价,给银行要回一点来体现“业绩”,大部分落入私人腰包。更重要的是,许多贷款被核销后,银行不良贷款率就会下降,银行的领导便会因此得到提拔和重用。 2003年11月11日,举报人鲍宇在自己家楼下遭到4名歹徒袭击,身上被刺数刀险遭暗害。锦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抓获了行凶伤人的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及背后买凶者、锦州分行风险处司机张某。 记者了解到,张某不仅是前任行长的司机,而且由于和现任行长关系密切,在风险处当司机后几乎常年不上班但工资、奖金照拿。据知情人士说,张某的主要工作是照料自己和前任、现任行长合伙经营的“生意”。 2003年底,由于案情复杂并伴有个人贪污问题,辽宁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锦州。目前,已有7人被“双规”,1人被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