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创新社会保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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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1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近期将要出台的工伤保险等若干工作的情况汇报。陈良宇同志主持并讲话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从我国基本国情和上海市情出发,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创新符合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条件。
陈良宇指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进步的渐进过程。本市即将实行的几项社会保险办法,在体制机制上又有创新,使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险等职能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实际利益出发,做好各项实施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群众了解这几项社会保险办法的各自性质、实施原则和操作方法,使各项利民惠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据汇报,按照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原则框架,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7月1日出台,在施行时间上追溯到今年1月1日,也就是今年1月1日起发生的工伤事故都适用这个《办法》。本市的《办法》规定实行基础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缴费制度,适度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规定凡工伤保险享受的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律按社会平均工资计发,有利于保障部分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办法》还对从业人员工伤7种情形作出明确界定,并对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作了原则规定。 本市生育保险制度从2001年11月正式建立以来,已有460万人参保,近10万人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考虑到本市近两年总的出生率比预计低,基金存在一定节余,具有费率和待遇调整空间,也考虑到实施新的《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医药价格上升等因素,本市将对生育保险办法作修改,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修改的具体内容有:提高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凡生育生活津贴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律按社会平均工资发给;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从现在的2500元提高到3000元,并相应提高自然流产妇女医疗费补贴标准;延长晚育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限;实行生育保险独立缴费。本市将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修改,提高老年补贴水平,建立风险准备金,缩短缴费周期,以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人口综合调控的作用。本市还将建立一种适应保姆雇佣特点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以专门解决因保姆意外伤害而发生的赔付问题。这一保险项目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意义的商业保险,由雇主家庭和保姆自愿参加,年保费30元,最高保额10万元。本市还对各类社会保险费率作了一次结构性梳理,形成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等参加会议。新闻链接 本市对各类社会保险费率作了一次结构性梳理,形成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7月1日出台,施行时间追溯到今年1月1日,《办法》规定实行基础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缴费制度,适度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凡工伤保险享受的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律按社会平均工资计发。 本市将对生育保险办法作修改,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凡生育生活津贴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律按社会平均工资发给;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从现在的2500元提高到3000元,并相应提高自然流产妇女医疗费补贴标准;延长晚育妇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限;实行生育保险独立缴费。 本市将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修改,提高老年补贴水平,建立风险准备金,缩短缴费周期,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人口综合调控的作用。 本市将建立适应保姆雇佣特点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以专门解决因保姆意外伤害而发生的赔付问题,其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意义的商业保险,由雇主家庭和保姆自愿参加,年保费30元,最高保额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