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打死人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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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23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6月25日电 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民警刘志庚、苑景武等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25日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宣告了一审判决:刘志庚等5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志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苑景武和许忠杰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于俊伟、徐文涛两人也分别被判处15年和16年有期徒刑。 刘志庚、苑景武二人原系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民警,许忠杰、于俊伟、徐文涛
接出警通知后,徐文涛在派出所留守,刘志庚等4人驾车赶到现场,给该男子戴上手铐并强行带回康仙庄派出所。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刘志庚等5人将其关押在派出所进行盘问。该男子拒不回答提问,刘志庚等5人轮番用火筷子、鞋底、笤帚把、墩布把对该男子进行殴打,致使该男子于第二天早晨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5人先将尸体藏于床下,后将尸体转移到一施工工地掩埋,并订立攻守同盟。此案因徐文涛犯其他罪行在服刑期间揭发而告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