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四级责任追究制”严保食品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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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3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一年来,昆明市推行“市场经营主体———经销商———供货方———生产者”4级责任追究制,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了对蔬菜、禽肉类及粮食生产环节的监管,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及企业3级联动的监督网络,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明显提升。
去年,国家农业部4次抽检蔬菜农残超标情况,昆明市超标率居高不下。为此,昆明市从整治蔬菜农残超标入手,展开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建立了一个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中心,下设80余个检测站点,配备了百余台流动快速检测设备;强化了对蔬菜、粮油产品的市场准入监控,在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行GMP达标试点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创建工作,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肉及肉制品的生产也通过强化兽药、饲料监管和严格检疫加以科学管理。此外,该市还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间,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违法违规的涉“食”案件424件,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突击性专项整治相结合,昆明市十分重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市、县(区)、乡镇及企业三级联动的监督网络建设,多层次监控食品卫生质量安全。该市还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及销售网络建设列入整治计划目标,争取到2005年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系统。鄢意镜周杰(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