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知识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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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2: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一、关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需履行什么手续? 答: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由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准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中的工会会员、职工、职工家属,承认总会《章程》,交纳会费,并至少参加一项保险互助计划的,均可以申请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入会时每人需一次性交纳人民币10元的会费,取得会员证,享受总会和办事处提供的各种服务,参加保险互助计划和有关活动。会员入会退会以自愿为原则,会员地位平等。 二、关于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 问:什么是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哪些人可以参加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 答:安康互助保险计划是借鉴商业保险原理所开办的一种返还储金式的互助保险计划。它除了可以按照规定,在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工伤时给予经济补偿外,到期后还能返还本金及不低于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的红利。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会员,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互助保险分会组织下统一参加此保险计划。 三、关于缴纳费用和分红理赔 问:保险金额如何确定,要交多少保险储金?保险储金如何还本付息?保险期限如何确定? 答:保险储金100元为一份,每份保险金额为500元。每名会员所交的保险储金最多为1万元,即保险金额最高为5万元。保险期满,会员如要退出本保险计划,不论是否发生赔付情况,保险储金连同红利都会返还给会员。保险期限为1年,从会员交纳保险费后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24时止。到期如继续参加,可为会员办理续转手续。 四、关于意外伤害的赔付问题 问:遭受意外伤害后,怎样办理赔付?哪些情况下不负责给付保险金? 答: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后,申请给付应由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代为办理。提出给付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互助保险计划书正本;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下同)出具的伤残证明或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会员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会员本人的保险互助会会员证;领款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本办事处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会员在提出给付申请后,所需材料完备,经调查属实的,7天之内办事处给予赔付。 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超过7天(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不报案,造成办事处无法核实事故原因,或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请给付,即作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办事处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疾病;2.会员自伤身体、自杀、违法乱纪等犯罪行为造成的一切伤害;3.战争、军事行动、地震及核辐;4.其他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死亡、残疾,本办事处虽不负给付责任,但期满后仍退还本金及红利。 ·夏家环·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