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案件将实行公示听证 最高法院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开展专项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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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3:4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6日表示,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与公正,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 最高法院负责人说,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工作关系到刑罚的执行和对罪犯的改造,关系到维护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关系到服刑人员的切身利益。多年来,全国各高级人民
这位负责人说,最高法院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