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天平永不倾斜—莱阳法院规范建设司法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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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5:11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近年来,莱阳法院不断健全公正、透明的审判运作机制和服务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了干警素质,拉近了警民关系,改善了司法环境,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保护伞。 业务警戒 避免失误
“法官的一次失误,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一生的伤害。”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莱阳法院制定实施了业务警戒制度,对审判质量差、上诉率高、改判率高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待岗学习等警戒,坚决杜绝“下不为例”。 该院还制定完善了40余项规范性干警队伍管理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开发了《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实现了对所有案件的实时监控。同时,他们实行业务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将部门收结案件数量和干警的业务考核指标在全院公开,并作为评先树优的标准。干警们普遍认为:“工作上谁优谁先,按照小册子一对照,心里就清清楚楚,绝对公平、公正。” 巡回法庭 连起民心 近年来,莱阳法院逐步将原来的25个乡镇法庭撤并为6处,进一步集中了警力,改善了办案条件。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地处偏远村庄的群众,不方便到中心法庭诉讼,致使一些简单的民事诉讼得不到及时处理,矛盾激化。 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在未设法庭的镇处设立了法庭工作室,选择农村集市日为固定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派两名法官现场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诉讼,速裁简易民事纠纷。针对农村的实际,工作室将依法调解作为审理农村案件的主要手段,使一起起民事纠纷化干戈为玉帛,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连心室”。 分权制衡 破解“执行难” 准确及时的执行,是保护当事人根本利益的最终体现。莱阳法院探索实践的分权制衡执行工作新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他们在原执行一、二庭的基础上,增设执行三庭,将执行的实施权和裁判权分离开来。一、二庭只负责执行行为的具体实施,三庭主要是评判和监督。同时,他们实行了执行长负责制,避免了以往人人都办案、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使执行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和加强。 为最大限度地缩短执行期限,避免超执限案件发生,他们建立了执行期限预警机制,对案件的审批程序、限定结案期限、逾期结案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中专门设定了执限预警程序,增强了执行干警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今年1-5月份,该院案件执结率达到70%,案件执限同比平均减少了10天。(润明文章 海雷) 责任编辑:李德成 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