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7月1日高考生填报志愿卡(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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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5:5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从省高招办获悉,《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卡(二)》填涂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该志愿卡包括本科三批调剂志愿栏、少数民族或老区预科班、专科提前批院校(软件工程、师范类专业)、高职(高专)批院校等栏目。 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民办高校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
另外,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的民办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最低下降50分的特殊照顾政策。 省高招办再次提醒考生,一般知名度较高、学校所处地理位置条件较好、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多的学校、专业,因报考人数较多,第一轮投档后基本就可以满足学校招生计划,所以学校就不再要求调阅其他考生的档案。因此,考生必须慎重选择好第一志愿学校,合理安排好参考学校的顺序,充分发挥每一个志愿的作用。 福建日报李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