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实行公示 高法开展专项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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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7:1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综合据新华社北京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最高法院负责人介绍说,为保证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与公正,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1998年以来,重点是2001年以来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存在哪些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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