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年还需等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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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2: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本报去年年初曾以《右眼被打失明凶手逍遥法外》为题报道淮南市民方林年受伤后一年多的处境。又一年多过去了,方林年的人身伤害案得到妥善处理了吗?记者近日采访了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 据该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志刚介绍,该案虽已发生三年有余,但至今仍未完全结案。去年年初,经本报报道后,在省公安厅的督办下,该局已经对受害人方林年重新做了伤
王副大队长表示,虽然他们报检察院对郑江审查起诉,但案件的侦查还没有终结,他们对涉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仍将继续。受害人方林年现在急需进行摘除破裂的右眼,方能避免左眼失明,但自己经济拮据。办案的该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程京徽说,重伤害是刑事案件,经济上的赔偿只有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受害人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才能要求赔偿。 (本报记者 康永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