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将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3:2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天津6月27日电 (陈峰 记者李新玲)天津市人事局今天出台为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的10条新措施。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在农村基层锻炼一年以上,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市人事局批准,且乡镇机关确实需要的,可被录用为公务员。 新措施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应届高校毕
这10项措施还包括:加大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集体和民营企业工作;鼓励和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