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婴儿”起诉经销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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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6:13 杭州日报 | |||||||||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又有新进展。6月23日,安徽太和县去年8月出生的小奥强在其父母的代理下正式起诉部分不法商贩,小奥强的父母韩某、高某也同时作为原告。目前安徽阜阳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小奥强是阜阳市太和县人,出生十多天后开始食用标注为“伊鹿”牌的婴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伴腹泻等症状,外观头大,面色浮肿,四肢短小,肚子肿
诉状认为,被告销售不合格奶粉的行为给小奥强带来巨大的人身损害,也给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 原告认为,他们作为消费者购买和食用被告销售的缺陷产品导致人身健康权受到损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他们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医疗损失、精神损失等近25万余元,其中小奥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其父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