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和平发展理念惠及人间 外国政要眼中的五项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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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8:10 解放军报 |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简称五项原则,是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于1954年共同倡导的,其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50年来,五项原则已经从中印缅关系的指导原则发展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50年后的今天,尽管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仍然大行其道,但求和平、求发展已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呼声。五项原则所倡导的和平发展理念,已经和必将继续对促进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内涵。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一种“和”的文化,中国人自古就以“和为贵”,讲究“和而不同”。中国人民从长期遭受殖民主义侵略和压迫的痛苦经验中,深切地体会到捍卫国家主权和争取和平环境,建设自己国家的重大而迫切的意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新中国在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指导下,在处理中国和印度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 印度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2月30日)并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4月1日)的国家之一。中印是亚洲两个大国,深受殖民主义之苦的两国独立和解放后,又面临着建设各自国家的任务。因此,两国有着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共同基础。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签署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写进了该协定的序言。同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了印度和缅甸。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重申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同意中印达成的五项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两个声明只相隔一天,因此,人们常说中国、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根据五项原则,中国先后同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周边国家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同印度尼西亚解决了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签订了双重国籍条约;还同缅甸、阿富汗、尼泊尔签订了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同印尼签订了友好条约。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是中国和印度在处理双边关系中产生的,但也是当时国际形势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一批社会主义国家和新独立的民族主义国家,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任务尚未完成,新兴的独立国家还面临着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的侵略和战争的威胁。周恩来总理根据当时的形势,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付诸实践。通过参加日内瓦会议和亚非会议,新中国外交充分展现了爱好和平、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支持被压迫民族争取独立解放的鲜明特点。 1954年召开的日内瓦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的国际会议。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旗帜,为会议的成功,为促成印度支那问题的解决,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周恩来在发言中强调指出:世界上赞成和平共处的国家越来越多。亚洲人民所要求的决不是分裂和对立,而是和平和合作。为了维护亚洲的集体和平,我们认为亚洲国家应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和合作。周恩来关于要和平与合作而不是分裂与对立的论断,关于通过协商与合作来维护和平的主张,对于50年后的亚洲和世界,仍然是完全适用的。 1955年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再次得到了发展。在会议一度出现僵局的情况下,周恩来以高超的智慧和以理服人的真诚,力挽狂澜,使会议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他提出著名的“求同存异”原则,并指出:求同的基础就是“亚非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曾经受过、并且现在仍在受着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可以互相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呢?”亚非会议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会议宣言提出的十项原则,实际上是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3、在不断的外交实践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运用从我国周边地区逐步扩大到第三世界,从双边关系延伸到多边领域,而且从处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的关系推广到处理一切国家之间的关系。 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单边主义和霸权政治还在为这一主题投下阴影。同时,包括环境污染、核扩散、跨国犯罪、金融安全等全球性问题也日益显现,单独依靠某个国家的努力无法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在经济领域,全球化和信息化使得各国在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领域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国需要通过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近年来,国际上围绕新形势下的国际秩序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其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种科学有效的国际关系理念,历久弥新。它主张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来维护世界和平;它强调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在处理国际事务上求同存异,维护世界多样性,推动世界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它认为应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不应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五项原则的现实意义,正如中国前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所说,在国际社会的诸多尝试和探索中,“人们得出相同的结论:在今天这一相互依存而又多元多样的世界上,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最有生命力的仍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半个世纪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所倡导的和平发展理念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惠及人类,对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在此基础上同16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合作。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不断丰富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为促进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作出不懈的努力。 本报记者 刘化迪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50周年之际,来自五大洲十多个国家的100多位政要人士6月14日齐聚北京,共同探讨这个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印地语称谓———“潘查希拉”不仅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脑海里,更被当今时代赋予了新的内涵。 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当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带有为东西两大阵营的共处确立准则的背景。冷战结束后,这样的前提条件不复存在,但是—— “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五项原则将会被赋予全新的时代意义,在新的背景下迸发出新的生命力。” 印度前总统纳拉亚南:在国际关系史上,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两个国家间签订的原则协议,能够被几乎世界各国所接受—— “‘潘查希拉’为亚洲和全世界人民带来了惊人的想象空间。” 缅甸前总理府部长埃博尔:当今国际事务纷繁、国际争端错综复杂,想要做好这些国际争端的协调工作并非易事,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当前的形势更加增强了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必要性,它仍然是指引新千年国际关系的明灯。” 非洲联盟委员会前代理主席阿马拉·埃西:50年沧海桑田,中国和印度正在给我们做出在诸多方面都取得惊人发展的榜样。作为五项原则的联合发起者,两国应相互合作,促使世界更加民主—— “政治家们1954年构思的新规则‘潘查希拉’,今天在废除各种不平等现象中仍保留着其全部现实意义。” 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科技革命给我们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它可以使我们要么空前地提高全人类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要么可能毁灭我们所知的一切文明成果—— “五项原则的基本精神在帮助我们解决今天这个世界面对的挑战方面仍具有生命力。” 巴西前驻美国大使鲁宾斯:冷战结束后,美国逐步确立其唯一的超级大国地位,并决定在受到威胁时实施先发制人的单边攻击。单边主义和先发制人这种霸权主义理念,决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 “中国在朝核问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醒美国,通过多边谈判而非武力威胁,也有可能解决问题。” 巴基斯坦前驻华大使阿哈迈德·巴蒂:中国经济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持续增长使之走向和平崛起的轨道。这不仅缘于它成功的经济改革,也因为它严格遵守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 “五项原则在中国的成功实践,表明它对创造有利于全球发展的和平环境是有效的。” 印尼总统顾问纳纳·苏特里斯纳:“潘查希拉”仍将是大国与小国、穷国与富国、强国与弱国间实现平等互利的可靠指导—— “如果我们不辜负对五项原则的承诺,它将永远不会让我们失望。”(解放军报 2004年06月28日 第5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