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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大头婴”状告不法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8:11 东方网-文汇报

      要求赔偿25万余元,法院已受理

      据新华社合肥6月27日电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又有新进展。6月23日,安徽太和县去年8月出生的小奥强在其父母的代理下正式起诉部分不法商贩,小奥强的父母韩某、高某也同时作为原告。目前安徽阜阳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小奥强是阜阳市太和县人,他出生时7斤多重,发育正常,体格健康。出生十多天后开始食用标注为“伊鹿”牌的婴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伴腹泻等症状,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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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大,肚子肿胀,后经医院确诊为重度营养不良综合征。

      此后,小奥强亲属多次与该县某镇的直接销售者张某等交涉,张某等承认向原告销售“伊鹿”奶粉的事实,经查,太和县“伊鹿”品牌奶粉经营部是2001年开办的,登记经营者成了被告。

      诉状认为,被告销售不合格奶粉的行为给小奥强带来巨大的人身损害,也给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他们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医疗损失、精神损失等25万余元,其中小奥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其父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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