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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超4小时要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8:3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央视和《北京晚报》报道,国家民航总局6月26日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如果发生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乘客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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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航空公司都要有承诺

  国家民航总局26日表示,《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把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并要求航空公司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记者昨天上午从民航总局获悉,目前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和国航等六家航空公司虽已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一家航空公司明确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理由是航班延误原因太复杂。

  没有仲裁部门难作判断

  一名业内人士昨日表示,各航空公司普遍担心,航班延误原因认定复杂,没有专门的仲裁部门,是否赔偿容易引发航空公司与旅客的激烈争端。

  民航总局有关人士昨天上午表示,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总局只有行业指导权,只能推出一定的补偿标准供航空公司去参考。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只能由航空公司自己去制定,总局没有权力去干涉航空公司的具体经营。

  东航四分之一航班延误

  据民航总局统计,今年前五个月,各航空公司航班平均延误率为22.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个百分点。其中国内九家航空公司上个月的航班延误率分别为:东航24.46%;川航23.62%;国航21.76%;南航21.63%;山东航15.86%;深航15.74%;厦航14.33%;上航13.67%;海航11.97%。

  民航总局表示,在市场需求比较旺盛的情况下,很多航空公司出现重效益轻服务的倾向,航班安排过满,运力备份不足是导致航班延误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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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班延误这样赔

  民航总局26日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延误标准: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补偿地点: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

  旅客义务: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总局出手

  航班延误可被停经营权

  本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民航总局副局长李军26日表示,总局将通过其他方式来督促航空公司提高航班正点率,并尽早出台补偿标准。为此,民航总局将在下半年出台具体措施,如建立航班正常报告制度;将航班的正常率与各航空公司的航线、航班的经营权挂钩等。延误12小时可能被叫停据李军介绍,民航总局将把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与其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

  对今年上半年航班正常率、航班计划执行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航空公司,在审定下一航季航班计划时,限制其总量航班的增加;

  对前一季度航班正常率较低的航空公司,停止审批下一季度的加班包机飞行,即使在运输旺季也将有所限制;

  对擅自改变航班时刻,或售票时刻与公布时刻不一致的航空公司,撤销该航班经营许可和飞行时刻;

  对航空公司因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延误后,不作有效处理,造成航班延误12小时以上的,视情节,暂停或撤销该航班或航线的经营许可。

  延误4小时须立即上报

  据了解,正常航班报告制度将从7月1日起实行,规定:

  各航空公司在每月10日前,要向总部所在地的地区民航管理局报送上月航班正常报告书,并抄报民航总局运输司,内容主要包括航班正常率、发生延误的原因分析以及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航班数等;

  各航空公司内部要建立航班延误即时报告制度,凡发生两小时以上航班延误,必须即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发生延误4小时以上航班,必须即时报告当地民航管理局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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