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旅客将获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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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26日,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乘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您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
国家民航总局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和国航等6家航空公司已经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