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婴儿”起诉劣质奶粉经销商 阜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13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合肥6月27日电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又有新进展。6月23日,安徽太和县去年8月出生的小奥强在其父母的代理下正式起诉部分不法商贩。目前安徽阜阳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小奥强的代理人在诉状中说,他出生时7斤多重,发育正常,体格健康。出生十多天后开始食用标注为“伊鹿”牌的婴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伴腹泻等症状,外观头大,面色浮肿,四肢短小,肚子肿胀,后经医院确诊为重度营养不良综合症。
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的检验报告表明,“伊鹿”奶粉的蛋白质远低于国家标准。经查,太和县该品牌奶粉经营部是2001年8月开办的,登记经营者成了被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配偶也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医疗损失、精神损失等近25万余元。(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