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激烈公共证据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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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21 天津日报 | |||||||||
“塔斯曼海轮溢油”案进展被告方证人资格被取消专家认证资格遭质疑法院委托司法专家对油污事故进行权威鉴定鉴定结果一个月后做出胡然 本报讯(记者胡然)昨天,记者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经过长时间艰苦审理,“塔斯曼海轮溢油”案公共证据部分的审理已顺利完毕。就涉案的9大公共焦点问题,法院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当事各方的意见。此后,法院将委托山东司法中心的专家对此次油污事故进行权威
据了解,就相关公共焦点问题,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分歧极大。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辩激烈,期间可谓惊心动魄。本报上次报道的被告证人刘某违反“证人不得旁听”的法庭规则一事,尽管被告方代理律师反复向原告方致歉,但原告坚持不同意让步,拒不同意该名证人出庭,法庭经评议后依法判定被告方违反法庭规则,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该名证人不具备证人资格。 此外,庭审过程中,当为被告方做评估报告的中国海洋大学专家孙某某,就如何进行污染计量和评估等问题进行说明时,原告方律师方国庆突然指出孙某某不具备计量认证资格,要求其出示资格证书,而孙某某表示该证书没有随身携带,但此后,原告方的相关证人却立即指出孙某某系撒谎,她至今尚未获得计量认证资格。对此,合议庭表示将在庭后进行审查。昨天下午,被告方律师刘佐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庭审调查,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他认为被告方的观点应该能被法庭采纳。刘佐明表示,专家孙某某具备海洋环境评估甲级资质,完全有能力做出上述报告,原告方的指责站不住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