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缴纳契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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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30 开封日报 | |||||||||
为方便广大市民缴纳契税,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凡是2004年6月20日前购买商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缴纳契税的时间将延长至2004年9月30日。 2.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其他按现行税率4%
3.按揭贷款购房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缴纳契税时间将另行公告。 4.职工集资建房,先经房改部门审查核实后,由单位统一办理,时间将延长至2004年12月31日。 5.凡属交完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办理交易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可延缓至2004年12月31日前。 6.凡属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屋须到市契税所缴纳契税,交税后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登记手续。 契税由开封市契税征收所征收。办公地点:开封市土地房屋交易中心(西大街1号楼)1号窗口。咨询电话:5950390开封市财政局 2004年6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