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赶走青城仙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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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57 中国环境报 | |||||||||
10余家开发商在四川省青城山世界遗产保护区内建起了豪华楼堂别墅,占地至少在4000亩以上。目前,这些建筑已从遗产保护区外围逐渐过渡到核心区,对青城山保护区形成了蚕食之势。 对于青城山房地产开发愈演愈烈的问题,都江堰市国土局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一工作人员称,每家开发商在使用土地的环节上都经过了国土局审批,“他们的手续是齐全的,
但都江堰市遗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甫表示,按照《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从事建筑工程,必须经过遗产保护部门的审批。除“青城山水”经遗产办批准外,其他开发商都没有提过审批请求。按照有关规定,没有遗产部门审批,其他部门的审批都是无效的。至于批准的“青城山水”建筑用地主要在青城山后山,而后山文物较少,加之没有被评为世界遗产,管理上相对宽松一些。 2000年11月,青城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取得成功后,10余家开发商瞄准“遗产”二字大做山水文章,掀起“圈地狂潮”,在青城山保护区域内兴建起来的公寓、别墅,鳞次栉比。“××青城”第一期占地300多亩的百栋公寓别墅离玉清宫只有500米左右,完全建在遗产核心区内。开发商们瞄准了人们渴望“亲近自然”的心理,大做“山水文章”,使青城山房地产生意异常红火,房价一涨再涨。 而青城山多年来壮丽的“仙鹤景观”却已不再。往年6月,正是四川青城山鹤翔山庄仙鹤成群的时节,可今年,仙鹤却突然集体“失踪”了。当地居民纷纷指责:这都是房地产大开发惹的祸。 日前,四川省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涉及世界遗产的建设项目,在开发利用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在保护管理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世界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控制遗产地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在世界遗产核心区内不准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及疗养院等经营性设施,未经审批不准新建、复建各类宗教建筑,不得随意建造各种人造景观、游乐设施,严禁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