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航空公司:补偿标准"说不清" 条文正在制定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0:02 新桂网

  民航总局正式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已经3个月了,最近引起了各航空公司的重视。昨天,当记者就该意见采访一些航空公司时,他们均表示,针对自己公司的情况,对旅客经济补偿的标准正在制定中,对于持有打折机票的旅客的补偿办法和标准,也会在他们的考虑中。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国航、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等六家航空公司已经公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
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因为很多航空公司普遍担心,航班延误原因认定复杂,没有专门的仲裁部门,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容易引发航空公司与旅客间的争端。

  在《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提出了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但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不过,民航总局明确表示,航空公司不用对天气、机场、空管指挥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对旅客进行补偿,这意味着旅客能得到补偿的机会并不多。目前,比较容易认定的航空公司延误原因主要是机械故障、航班服务纠纷等。相关背景

  5月份国内九家航空公司航班延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为,东航,24.46%;川航,23.62%;国航,21.76%;南航,21.63%;山东航,15.86%;深航,15.74%;厦航,14.33%;上航,13.67%;海航,11.97%。此外,统计还显示,今年前五个月,各航空公司航班平均延误率为22.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个百分点。(记者赵博)

  作者:赵博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2004年各地防汛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