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多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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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6月28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财政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省和市财政各承担50%。 为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规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
鼓励职业中介机构输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帮助高校长线专业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省、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补助。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的支持。特别是对加大力度培养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的学校和专业,省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