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真难 赢了官司亏了钞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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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4:3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28日消息:全国首例以冒用欧盟安全认证标志“CE”等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侵权案,于今年5月一审审结。令原告胸闷的是,花费数十万元,官司打赢了,却只获得2万元赔偿。 2002年7月间,某仪表电子公司接连收到两家客户来函,要求降价销售YD系列圆形电连接器,因为某电连接器公司也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和CE认证生产,其相同产品要便宜10%
为此,电子公司委托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强律师进行调查。罗律师历时一年,跑遍广州、北京等地,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取证。其中,电连接器公司没有获得官方认可的CE认证,却在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以及单位的玻璃窗上标注了CE标志和“CE认证”字样,如果说是自我申明达到该项技术,显然不当。为此,工商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要求电连接器公司停止侵权,并处罚金2万元。 与此同时,电子公司将电连接器公司告上法庭,认为电连接器公司擅自使用其他著名企业名称,冒用ISO9001认证证书,冒用CE标志,冒用军品经营单位,由此构成虚假广告宣传等。电子公司要求其赔偿211万余元,要求被告承担部分合理调查费18万余元,司法审计费5万元,诉讼费2万余元。 黄浦法院在一审时确认了电连接器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停止侵权。或许是211万元的索赔要价太高,或许是证据不充分,法院判令电连接器公司赔偿电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调查费2万元,而司法审计费5万元仍要原告承担。 费了好大劲才打赢了官司,得到的赔偿却是如此微薄,仅占调查和诉讼成本的一小部分。愤慨之余,电子公司要把这起全国首例以冒用“CE”标志等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侵权案打到底。日前,该案二审已开庭。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只贴几个标志,就说公司获得官方CE认证,如此侵权,成本小、获利大,如果争相效仿,则正常的经济秩序很难保证。而从实际情况看,国内不少企业不愿打反不正当竞争的官司,怕的就是得不偿失。 实习记者忻意 (来源: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