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再次入狱被判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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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6:1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28日电(李学兵、杨金志)上海杨浦区居民孙亮一年多前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被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孙亮再度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最近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2003年12月,孙亮在网上结识一个网名为“珠珠”的女孩,谎称自己是警察,并与珠珠谈起恋爱。孙亮不时给珠珠讲一些他被关押时听说的案子,有时还会对珠珠说他要出差去
2004年2月,有人托珠珠找到孙亮,称有两人因打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希望孙亮帮忙。孙亮听说后不仅没有任何推托,反倒很主动。孙亮见到两名打架者的母亲后,吹嘘自己如何办案、如何审理犯人等事情。两名母亲对孙亮的身份没有任何怀疑,请孙亮把她们的儿子保释出来。 第二天,孙亮向两名母亲索要人民币15000元办理保释事宜,两人答应先给5000元,其余1万元等人保释出来后再给。随后,孙亮和两名母亲约好在2月20日到杨树浦路的一个地方交钱。在交钱时,两名母亲要孙亮把工作证给她们看,孙亮说工作证不能随便看,只给她们看了看助动车的证件。两名母亲救子心切,就把钱交给了孙亮,只是让孙亮写了张收条。 2月24日,孙亮又与两名母亲联系,说把1万块钱给他,就能拿到保释单了。还是在杨树浦路,两名母亲把钱给了孙亮,还只是让孙亮写了张收条。交钱后,两名母亲就一直等着孙亮的通知,而孙亮一直躲避不见。两名母亲到公安机关去问时才知道,孙亮根本不是警察。当真警察把假警察孙亮抓获时,孙亮骗取的15000元已经挥霍得只剩下2700元了。 法院审理认为,孙亮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而且他是累犯,故作出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