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忠告市民:不提倡与入室窃贼搏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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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3:5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杨菊凤) “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报警……”这是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近日通过电视台进行治安预报时对市民提出的忠告。 引人关注的是,警方没有像过去那样,提倡市民勇斗盗贼,而是告诫人们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执法理念和社会价值理念向以人为本转化的重要
意外 不提倡市民“殊死搏斗” 6月24日晚,葫芦岛市连山有线电视台按照惯例播发公安机关的治安预报。 治安预报先是说明了进入夏季以来,很多居民开窗睡觉,攀爬阳台入室盗窃作案增多,提醒市民晚上睡觉和外出要注意关好门窗。然后公安机关特别指出,如果居民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发出各种动静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及时报警,让警察来抓捕盗贼。 治安预报没有像以前人们常想像的那样,提倡居民勇敢地与歹徒搏斗,奋勇抓捕歹徒。这个忠告,当时令很多市民感到意外,但是很多人都对这个忠告持赞许态度,认为这是警方执法理念的改变。 解释 不分力量对比,往往被伤害 昨日,记者采访了连山公安分局负责编写治安预报的民警。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但是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公安机关执法理念也应该与时俱进,要树立珍惜生命意识,以人为本,这也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所以经过分局有关领导批准,治安预报中就加上了这样的忠告。”这名民警道出了这个忠告后面更深层的含义。 这名民警说,勇斗歹徒,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社会所提倡的,但是不分双方力量对比,以及场合等因素,往往歹徒抓不到,自己还要受到伤害,乃至失去生命。根据公安机关破获的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案件来看,很多盗贼都携带凶器,一旦遇到抓捕,就要行凶。 居民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不假思索地冲上前去抓捕,很容易受到伤害,因为抓捕入室盗贼被歹徒打伤乃至杀害的案件已经发生了多起,告诫居民不要鲁莽行事,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不过,这名民警同时也指出,公安机关没有提倡居民勇斗入室盗贼,并不是说就不鼓励见义勇为了,公安机关只是认为见义勇为、勇斗歹徒应该讲究策略,见义不但要勇为,而且还要智为,不要作出无谓的牺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