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42名听证代表听证“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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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5: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四川省42名听证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会议将举行一天时间,是截至目前我省规模最大的一次听证会。 实施“一费制”后,所有的行政性教育收费将一次性公布,开学时向学生一次性统
实施“一费制”后,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记者杨富)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听证会将于7月3日在成都金牛宾馆举行,目前42名听证代表已经确定,他们将对“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初拟方案进行听证。据称,此次听证会是截至目前我省规模最大的一次听证会,目前省物价局正加紧时间对相关事宜作充分筹备。据悉,我省是西部地区首个开展“一费制”听证会的省份。 听证会代表消费者占三分之一 据悉,省物价局从本月5日开始面向全省征集了42名听证代表。由于本次听证会关系众多消费者,意义重大,为了让每一位听证代表都有当场发言交流的机会,会议将举行一天时间。与以往听证会不同的是,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占大多数,共有15名,超过听证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他们来自于偏远乡村、小城镇、大城市、进城务工人员等经济收入不等的各阶层的学生家长。另外27名听证代表来自人大、政协、学校、法律界、机关团体等。 实施“一费制”开学时一次性收取 据了解,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所谓“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在开学的时候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收费办法。 实施“一费制”后,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推行“一费制”地区不同收费不同 为了能顺利完成这一目标,我省各市州物价部门从去年年底便开始了摸底调查工作,在省内的一些重点贫困地区进行了试点,并积累了大量的一手材料。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长承受能力不一,因此我省推行的“一费制”将不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拟按地区进行划分,不同地区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将存在差异。此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将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初拟收费标准进行论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