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推五条禁令 检察官违禁领导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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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7:08 新华网 | |||||||||
昨天,市检察院首次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出检察官“五条禁令”,工作时间禁酒和严禁公车私用两项规定纳入禁令之首,触犯五条禁令的检察官将面临包括限期调离在内的严厉处分,负有连带责任的所在单位领导也将受到相关组织处分。市检察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五条禁令”涵盖饮酒、驾车、社会活动、办公办案、执行公务五个部分(具体内容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检察官“五条禁令”从昨天起实行,各级检察院内的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检察官如果触犯五条禁令之一,本人将面临包括限期调离在内的严厉处分,负有连带责任的所在单位领导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关组织处分。市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8682000,群众如发现检察官违反“五条禁令”者可拨打电话举报。(记者张润东) “五条禁令”具体内容: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执行公务时间使用警车、警灯和警报,严禁公车私用。 检察官出京办案期间严禁进娱乐场所,在京工作期间严禁进娱乐场所,在京下班时间也不提倡进娱乐场所。 严禁检察官为犯罪嫌疑人说情。 严禁检察官对群众耍特权,非执行公务期间严禁以检察官身份要求社会单位提供私人便利。(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