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父强暴亲生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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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8:44 生活报 | |||||||||
据《江南时报》报道金坛市一名45岁男子,为了发泄兽欲,竟然在女儿14周岁时就开始对其施暴,在3年内实施强奸多次,并最终导致女儿怀孕;原本还在读小学的女儿不得不提前结束学业。目前,这位禽兽父亲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3月5日上午,一位女孩来到金坛市朱庄村辖区派出所报警,她告诉警察,父亲多次强奸自己。接警后,警方迅速行动,在朱庄村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方强化名抓获。据了
古人云:虎毒不食子。犯罪嫌疑人为何要强暴自己的亲生女儿?据犯罪嫌疑人李方强交代,由于妻子几年前去世,自己的生理需求经常得不到满足,过去也偶尔到外面偷“腥”,但那不是长久之计,由于花费太大,他觉得负担不起。2001年7月的一天,他将已放暑假的女儿带到南京,夜晚在建筑工地宿舍趁女儿熟睡之时对其施暴。事后他一哄一骗就没事了。到了8月底,要开学了,他不得不将女儿送回金坛读书。不久,他也回到金坛和女儿住在一起,到2004年3月案发时,他强暴了女儿十多次;最严重的一次使女儿怀孕8个月。 2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李方强的岳父母所在的村,因为李方强结婚后一直住在那里,直到妻子去世后才被岳父母赶走。据李红娟的阿姨介绍,1987年6月,28岁的李方强与与自己16岁的妹妹李晓华化名私奔,一年多之后李方强与李晓华再次回来时,李晓华怀里抱了一个小女孩。李方强和李晓华当时没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一直没着落。由于李方强没有房子,一家三口全都住在李家。实在没钱的时候李方强就出去打短工,暂时缓解一下困境。没钱的日子很清贫,为此李晓华也想出去打工挣钱,而李方强坚持不同意,理由是李晓华人太漂亮了,外面人多复杂,打工很不安全。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李方强后来竟扬言“李晓华你要是出去找工作,我就杀掉你全家。” 1995年,李方强夫妇又因找工作之事发生争执,吵完架后,李方强去了邻居家,当他再回来的时候,李晓华已喝下半瓶农药倒在家门口,李晓华死了之后,李家将李方强赶出家门。在李红娟11岁时,李家将她接到附近小学上学。在李红娟读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李方强以女儿长大了应该由他多教育为名将李红娟带回去。27日10时20分许,村上的村民听说记者要了解李方强的情况,都围了过来,但都不愿提供真实姓名,更不愿拍照,理由很简单:怕李方强打击报复。当知道李方强将被判刑的消息后,无不拍手称快,都希望李方强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不要出来。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