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新闻纵横:探访河北霸州康仙庄派出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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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0:32 中国广播网 | |||||||||
三年前,一名中年男子在夜色中被带进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 三年后,这名男子的尸骨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从派出所后院内挖出。 中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 (记者刘天思、杜震) 上周五,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这几个人在毁灭别人的
《探访康仙庄派出所》——下篇 2004年5月26日,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一名男子的尸骨被有关部门部门挖掘于派出所院内。一起尘封三年之久的民警逼供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也由此浮出水面。上周五,五名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对于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当地的群众并不陌生,因为在此案发生之前,早在2000年6月,时任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当街持枪杀人案被媒体曝光之后,杜书贵本人成为公安队伍中“害群之马”代名词的同时,也使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声名远播。 记者:现在在你们这儿康仙庄算是出名了? 答:全国都出名了。有杜书贵就出名了,这么一弄那还用说。据说还是民警的事儿。 记者:不久前案发的康仙庄派出所两名民警和三名协勤人员逼供致人死亡而后埋尸的案件,不禁使人们再次对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投去了关注的目光。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本是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天职的人民警察竟做出如此恶性案件呢?为什么在同一个基层派出所,在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竟然接连发生类似事件呢?记者在霸州采访期间,几次想见五名涉案人员,但是都没有获得许可。关于康仙庄派出所涉案民警刘志庚以及苑景武在从警工作中的日常表现,霸州市公安局也是三缄其口,不愿就此接受采访。那么这两个人在担任民警期间的表现到底怎样呢?记者通过走访康仙庄派出所管辖区域群众,试图寻找答案,但让人奇怪的是,周围群众的反应不仅没有消除记者心头的疑云,反而加重了记者对这一事件的反思。 康仙庄村的一名修车铺老板谈了他对苑景武的看法: 看起来都不是那么挺恶的。苑景武在这儿修车,平时说话都挺客气的。他的素质也挺好的,当兵出身。他来了以后管我叫大哥,修完车总是把钱掏出来说:“给你钱,给你钱。” 今年三月份,人们在街上抓了一个小偷。当时街上都是人,报警以后他是第一个穿着警服跑过来的。我记得好多人打这个小偷,他说:“别打、别打。只要交给我们就不许打了。”所以我感到这个人还行。他对工作是挺认真的。 记者:与康仙庄派出所仅隔着一条112国道的霸州市中豪村和刘家坟村的村民,谈到以前村里的管片儿民警刘志庚,都说这事儿发生在刘志庚身上让人很难相信: 刘志庚我倒认得,刘志庚的人缘儿不赖。不知道他这回怎么参与他们这事儿了。 刘家坟村村民:你看他出了事儿了,都说这个人这么着,那么着,实际上平时也不显,客气着呢。 村民:你看出现事情以后大家都说这个人咋这么傻呀!咋干这样的事情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记者:就在康仙庄派出所辖区群众,对他们认知中的民警刘志庚和苑景武犯下如此恶行,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人们也在不断地追问:保一方平安是警察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天职,但为什么一个生命会惨死在派出所民警的手中?在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中,人们除了把问题记在某些涉案者个人身上之外,恐怕也把康仙庄派出所推上了难堪的尴尬境地。其实,仔细审视这起派出所埋尸案件,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值得人们反思的蛛丝马迹: 反思一:警察违反法律程序办案,从源头上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法庭经过审理查明,2001年4月15日,刘志庚、苑景武、许忠杰、于俊伟、徐文涛五人在派出所值班。当晚9点31分,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康仙庄乡高家坟桥头回民饭店有一名男子把一位妇女推倒。接到出警通知后,刘志庚等人赶到现场,给这名男子戴上手铐并强行带回康仙庄派出所。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刘志庚等五人将其关押在派出所进行盘问。当这名男子拒不回答提问时,刘志庚等五人又轮番持械对这名男子进行殴打。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发在接受《新闻纵横》记者独家采访时,认为程序违法是造成本案违法的根源。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发:不严格依照程序办事,本身就会出事。这个案件就是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对受害人进行了拘留,又铐上了,之后又进行殴打。这都没有按照程序去办。如果按照程序去办,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反思二:派出所使用的协勤人员素质偏低,成份复杂,管理问题突出: 记者:这起发生在康仙庄派出所的埋尸案之所以在三年后水落石出,是因为五名涉案人员中,曾担任康仙庄派出所协勤人员的徐文涛于今年3月,因犯抢劫、轮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保定监狱服刑期间,向狱方供出此案。有关徐文涛以及另外两名曾经担任过康仙庄派出所协勤的许忠杰、于俊伟的个人基本情况,我们没有得到更多的确切信息。但是,在霸州采访期间,记者不断听到有群众对派出所协勤也就是联防队员们的一些议论。 群众:联防队的人杂着呢,什么人都有。联防队的素质低呀。很大联防队员都是渣滓,都是社会的渣滓,都不是村里的渣滓。 群众:是他打的吗?要我说联防队的容易打人。这个正式民警还真不见得打人。反过来他负责也没办法是不是。事儿出了,他就得负责是不是? 据记者了解,发生了这起民警和协勤人员共同实施的犯罪案件以后,今年5月底,康仙庄派出所对所里的协勤人员进行了统一的更换。霸州市公安局也在全市范围内对各个派出所任用的协勤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那么,这些新上岗的协勤人员的文化程度和培训管理又是怎样的呢?记者在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采访的时候了解到这样一些情况。 协勤甲:我才来一个礼拜。 记者:你呢?你来多久了? 协勤乙:我也是新来的。没来几天。 记者:你什么学历呀? 协勤乙:初中。 记者:你呢? 协勤甲:我也是初中。 记者:你们来之前培训了吗?学了多长时间? 协勤甲:这个让我怎么回答您呢? 记者:这个很好回答,你学了就是学了,没学就是没学嘛。 协勤甲:笑…… 对于霸州市公安机关在使用协勤方面的相关规定,霸州市公安局政委吴贵银向记者介绍说:咱们都有规章制度,由所里招聘。是临时工。你说四五个民警两班倒、三班倒,又出勤。值班得有人,出警还得有人。咱们警力就不足,没他们还不行,用他们招聘得把关。然后盯着也不让他们办案。但是有些个别的协勤,看不住的,或者是不听话的,也难呀。 反思三:频繁发生在同一个派出所的恶性案件,暴露出队伍建设平时失于管理教育,主要领导难辞其咎 记者: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他的看法:从派出所整体来讲,偶然的还是怎么说呢,反正都赶在这儿了,从现在来看整体上来说这个派出所各方面的教育还是不行,连续出现这样的重大的违法犯罪。 记者:透过这个案件您认为,主要的领导应不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呢? 答;那就是要在平常的制度上要严格地规定、严格地要求,建立一些制度。办案必须得依照这样的法律程序,就不会出现问题。 对于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民警制造的这起恶性案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也对此谈了他的看法:像这类事情呢是典型的个案,但是整体而言的话,一个地方比较长期的有这类的事情,刚好就给同类的罪错一个温床,一个土壤,所以会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也就是说日常对派出所的警风警纪,日常管理留意不够,留心不够,我觉得可能有这么一个问题。 在社会舆论的一片哗然和群众的一片愕然声中,我们看到又一个生命以一种不应该的方式结束了。这个生命的逝去,应该是以对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敲响丧钟,并且促使我们的人民警察在今后的执法中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和对生命的尊重为代价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我们的警察要注意一个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有一个优先的顺序选择,我认为任何一个警察执行任何一个勤务首先要保护的是什么呢?是人的生命。人命关天,生命重于泰山。在任何情况下我不管执行什么法律、执行什么指示或是想完成什么任务,不能伤天害理,不能损害人命。那么其次就是人的身体,不能随便去伤害他人身体。第三点就是不能随便妨碍他人自由。第四才是我们的秩序,我们经常把秩序呀、任务呀、工作呀看得比人家的生命还重,这是绝对不对的。如果全体警察都认识到这一顺序,我们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是可以有效避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