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次宣判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引起社会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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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5:56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6月29日电(记者 熊金超)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日前首次对一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艾滋病人进行审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受审后监管、改造及治疗等诸多问题成为此间法律专家担忧的焦点。今年6月中旬,在我国首个专为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建造的一座羁押治疗所,武汉市汉阳区无业人员刘某被羁押近8个月后,接受了审判。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吸毒染上艾滋病后,为集聚毒资,多次实施盗窃和抢劫活动,共抢劫作案4次,劫得财物价值4900余元;盗窃作案8次,盗得财物价值2.2万余元。法院一审以抢劫、盗窃罪依
据武汉警方介绍,刘某涉嫌抢劫、盗窃及敲诈勒索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此案的焦点不在审理,而在审理之后怎么办。一般来说,庭审之后将面临两种情况:一是构成犯罪,须向监狱移交;二是不构成犯罪,按规定就立即释放,而这两种情况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现在法院已经宣判,对其刑期的执行同样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 此间法律界人士说,如果将其采取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则无异于判其无罪,其实质是对那些染有恶习的艾滋病人犯罪的一种纵容。同时刘某有可能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危害社会。但如果将其移交监狱,则有可能将艾滋病传染给其他人。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能让这类人犯既治疗艾滋病,又得到劳动改造的场所,显然难以找到合适的出路。 “能不能让其在羁押治疗所内服刑?”司法界人士说,“这不仅法律上通不过,现实情况也不允许。”他们分析说,去年10月,武汉市投资70万元在离市区40公里远处设置的这一临时羁押治疗所,共有两间监室和一间干警值班室、一间干警休息室及配套用房。如果按羁押时的收监模式,得由7名干警24小时轮班看守。每年的检查及治疗费最低为2万元;医务人员、监管干警的交通、伙食及通讯等费用每年至少为3万元。为一个人犯一年花上十万元的经费,暂时还没有可行性。 据悉,刘某目前仍被羁押在这一临时羁押治疗所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