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乱投资致国有资产损失9亿元 原广东国投老总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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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6:4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2亿元人民币,不负责任胡乱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近9亿元。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一案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宣判后,黄炎田没有提出上诉。
广东省国投于1980年7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由于长期经营管理极度混乱,盲目投资,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省国投欠下巨额债务,1999年,严重资不抵债的省国投不得不走向破产,这是中国第一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一时震惊海内外。1999年1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通报了省国投的清算数字:负债243.36亿元,估计亏损166.47亿元,而广国投的注册资本只有人民币12亿元。 1998年9月,黄炎田被逮捕,2003年12月24日被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玩忽职守两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