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举行调整居民用电价格听证会(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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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8:00 中国广播网 | |||||||||||
听证会会上,贵州省电力公司提出申请,将全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当提高,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电力公司列出8条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理由,分别从《电力法》、有关文件规定、农网改造所需投入、城市电网改造工程投资、城乡居民用电负担公平、电厂向电网售电价格上升等方面作出阐述。另外,电力公司称,此次暂不调整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电价。 贵州省物价局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两个初审方案:由现行的0.403元/千瓦时调整为0.45元/千瓦时或是调整为0.46元/千瓦时。同时,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生活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仍按0.403元/千瓦时执行。 对此,各位听证代表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意见。有的代表认为,应该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以减轻未实现同网同价农户的负担,而且,调整幅度也在可接受范围内。有的代表认为,贵州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低于周边省份,建议调价幅度应从严掌握,控制在0.44元/千瓦时较好。而有的代表则认为,应不应调整,还需考虑。 据悉,贵州省物价局将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方案作进一步研究、完善,按有关程序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批后进行公布。 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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