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高中普及“宏志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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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0:40 大连日报 | |||||||||
【新华社沈阳6月29日专电】(记者王莹)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4年秋季起,辽宁将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举办“宏志班”,招收农村成绩优秀且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根据要求,辽宁省实验中学和东北育才学校面向全省,其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面向本市农村举办“宏志班”,每校招收农村成绩优秀且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宏志班”招生,在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前提前进行。招生时,由具备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填写《辽宁省普通高中“宏志班”考生登记表》,于7月15日前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确定人员名单并推荐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审核后,由市招生部门审批。 “宏志班”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学科课本,不含教学辅助用书)、住宿费,还将得到适当的生活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