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咬伤男孩谁赔偿 猴园:挑逗猴子出事自己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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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1:56 北京娱乐信报 | |||||||||
猴园:挑逗猴子出事自己负责 怪坡:与猴园没关系不负责 东北虎咬人事件发生不久,同样是发生在沈阳的猴子咬人事件昨天开庭审理。 事件回顾
猴子咬断男孩右脚5根筋 去年8月28日下午,11岁的青青(化名)和他爸爸到沈阳怪坡风景区东北园野生猴园游玩。当他开心地喂猴子时,不料猴子野性大发咬住他的右脚。经诊断,孩子右脚5根脚筋被猴子咬断。目前,孩子脚上依然满布伤痕,走路不便。 庭审争论 三大问题激烈争辩 与猴子亲密接触是对是错? 原告认为,猴子未圈养,孩子被咬伤,猴园应负责。猴园认为,游园须知上写明“猴易伤人,请不要追逐、打逗猴子。否则,后果自负”。因此,不负责任。 索赔近30万元是多是少? 青青治伤已花去9.9万元,加上精神损失费15万元和今后的治疗费5万元,共索赔29.9万元。被告对每笔费用提出异议。 怪坡管委会与猴园没关系? 原告认为,猴园的经营地点在怪坡管委会的管辖范围内。经济方面同管委会有分账关系,因此管委会必须负责。但怪坡管委会认为,原告没有从怪坡管委会处购票,他们与猴园没关系,怪坡不能负责。 新闻链接 猴子咬人被判“终身监禁” 2001年8月20日,一只猴子将9岁的刘润峰胳膊咬伤。法院判济南市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其9000余元。被法院判令败诉后,该动物世界将惹祸的猴子禁闭起来,并在铁笼旁边写上了“此猴伤人,终身监禁”的大字。 据《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