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违章送考对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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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本报刊登了马鞍山市中北巴士公司女司机刘明丽违章为一位中考生送考的事。人们在称赞这位女司机一片浓浓爱心的同时,也有人质疑:仅仅为了一名考生,就违章行车,这不是对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带来了隐患吗?这种违章送考到底有没有必要?就个别读者的质疑,笔者再次采访了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听取大家对这一事情的看法和态度。
司机:违章的确不对,愿意接受处罚在马鞍山中北巴士公司四车队,笔者见到了这位富有爱心的女司机刘明丽。刘明丽今年36岁,高中文化,看上去非常朴实。据四车队副队长殷岳介绍,刘明丽是1998年招考进公司的,一直开10路公交车,她对工作认真负责,事故和违章记录一直为“零”。 笔者问刘明丽:“违章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可能会对其他乘客的安全带来影响?”她说:“当时我也是在注意观察以后,在确保安全和道路畅通的情况下,才‘插’到前面去的。” “多年没有违章,为什么这次违章了?”“因为孩子要迟到,哭得很伤心。我心想:如果耽误了,可能会影响他一辈子。” “当时如果不违章,会怎样?”“那就只有跟在堵车的长龙后面,一点一点地往前挪。那样的话,孩子肯定要迟到!” “如果交警要对你的违章进行处罚,你能接受吗?” “处罚是应该的,既然违章了就应该接受处罚。我对交警当时拦我是理解的,从执法的角度是应该这样做的!” 交警:情况特殊可理解,不会处罚驾驶员看见刘明丽所开的公交车违章并将她拦下来的交警叫章二平,是马鞍山市交警五大队的警员。章二平说,“当时雨下得很大,车辆也堵得很长,忽然看见这辆车从后面超到前面来,的确心里很来火,于是立马将车拦停了,让驾驶员出示驾照,准备对她进行处罚。”当得知车上有一名急着要参加中考的学生后,他不但没有进行处罚,反而将前面正常行驶的车拦停了,让载有考生的公交车先走。 “这样的违章会怎样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处以200元罚款和罚3分。” 这位交警强调说,立法的宗旨是便民,因为刘明丽违章的情况有点特殊,他对驾驶员的做法非常理解。作为一个司机都能想到便民,作为执法者就更应当提供这种便利,这样也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中北公司:违章并不提倡,仍要给予奖励四车队的殷岳副队长认为,刘明丽的这种行为体现了中北巴士公司的服务宗旨,队领导对刘明丽的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但对违章并不提倡。刘明丽为了考生才违章,担着自己受处罚的风险,这种精神才更加难能可贵。 中北巴士公司质量管理部张先海部长表示,公司领导对于刘明丽的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虽然刘明丽有违章行为,公司还是考虑准备给予刘明丽适当的奖励,并希望借此不断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让市民满意。 (傅中平 潘辉)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