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特批未达录取条件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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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3:15 济南时报 | |||||||||
时报6月29日讯(记者王莹)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今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200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做到“五公开”和“三不准、一禁止”。 “五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三不准、一禁止”即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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