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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护照申请明起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4:48 深圳商报

  粤护照申请明起有新规 外省户籍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昨天透露,广东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从7月1日起执行公安部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新的工作规范规定,取消为人户分离人员异地办理护照的措施。今后,公安机关只受理本辖区户籍居民的护照申请,所有在广东省工作的外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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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辖市)人员需要申办护照的,都必须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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