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发出通知 到中小学收费今起须有“一证一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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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5:56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马婷)各地中小学抵制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有了“尚方宝剑”。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校收费,必须持有县(市)物价部门的“一证一书”。 “一证一书”是指由县(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校收费批准通知书》。前者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依法收费的凭证,后者是物价部门
据悉,自今日起,该规定将在全省农村中小学开始实施,而对城镇中小学的进校收费问题,目前可参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