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贪官黄亦辉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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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6:18 北京青年报 | |||||||||
广东 新华社深圳6月29日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曾任深圳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民政局局长的黄亦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一审判处黄亦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亦辉收受贿赂计人民币605万元、港币946万多元、美金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黄亦辉也无法说明人民币866万多元、港币897万多元、美金17万多元来源是合
作者:李南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