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足协“无据”处罚于明? 裁委会顾左右而言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6:40 东北新闻网

  艰难攀升至中超上游的辽宁队在屡遭裁判“黑手”后,又面临着中国足协的死死纠缠。在继主力前锋外援阿比奇被停赛后,昨天中国足协的一纸处罚令再次降临到辽足头上,只是这次的处罚对象由队员变成了助教于明。

  中国足协认为,在6月27日进行的中超第八轮青岛与辽宁的比赛中,辽宁中誉队助理教练员于明因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进入比赛场内大声指责、谩骂裁判员,严重干扰了裁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3D魔幻宫之战
判员的工作,被裁判员罚令出场。中国足协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做出停止于明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4场和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让记者颇为意外的是,昨天下午当记者接通辽足老总吕锋和教练于明的电话时,两人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而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让记者对足协这一单方面做出的处罚决定顿生疑窦。“于明被罚的这个事情应该找纪律委员会的负责人来解释,我们只负责解决发生在裁判身上的问题。”昨晚,当记者试图从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李东升那得到处罚于明的真实理由和根据时,他竟有意回避问题的矛盾。记者于是只好改变问题方向,追问裁委会是否已对第八轮辽青之役主裁周伟新的执法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法。“我没有参与评议,不过好像没有人对周伟新的判罚质疑吧。”李东升的回答很含糊。“可是当时于明冲进场内是事出有因的,难道裁委会已经认定周伟新判罚给青岛的点球没有任何问题吗?”记者步步紧逼。几秒钟的沉默后,李东升突然改口道:“这场比赛(录像)可能还没看呢。”言罢,李东升以正在外面办事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据记者了解,纪律委员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通常都是根据当场比赛监督和裁判的报告来进行的,所以在没掌握事发前因后果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是不可能断然做出处罚决定的。而这样的处罚结果显然与李东升所言的对当值主裁周伟新的判罚没有进行评议的说法相矛盾。(时代商报)[责任编辑: 赵鑫明]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北约峰会28日开幕
反战影片《华氏911》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