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破获特大传销团伙案 一网捕获10个A级头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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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7:19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6月29日讯(记者 张庆村 通讯员 滕世雷 陈进)今天下午2时10分,随着K75次列车缓缓驶入济南站,沈国哲等十余名传销团伙犯罪嫌疑人被我省警方押解到济南,这是截至目前我省破获的最大的一起利用“网络传销”进行诈骗的案件。 据介绍,3个月前,淄博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说辖区内有一个传销团伙,有不少人上当。淄博市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后来,由于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这一案件被定为
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由淄博市公安局和周村公安分局经侦部门组成专案组,干警们分两批历时十余天,辗转长春、哈尔滨等地,先后抓获15名传销团伙犯罪嫌疑人,其中10名A级传销头目、5名B级传销头目。一次抓获这么多A级头目,这在我省打击非法传销的过程中还属首次。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一传销团伙是以黑龙江省人为主形成的一个所谓产品直销网络,先后传销过“贝莎”、“露娜卡诗”、香港“多美姿”等化妆品,大量骗取所谓的“入会费”和人头费。网络成员交纳2900元可成为会员。经警方初步审查,目前该团伙传销人员涉及8个省、市,受骗群众近5万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随着沈国哲等高级传销人员落网,此案将做进一步审查。 (陈进) : 何谓A级头目 据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有关人士介绍,在非法传销案件中,参与者多是靠层层发展下线获取“利益”,当下线发展至近百人时,参与者就可以升为B级头目,当下线发展至300人左右时,就可以升为A级头目。按保守估计,1个A级头目每年的收入最少在200万—300万元。(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