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嫌犯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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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02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武汉6月29日电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日前首次对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艾滋病人刘某开庭审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据武汉警方介绍,刘某涉嫌抢劫、盗窃及敲诈勒索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此案的焦点不在审理,而在审理之后怎么办。一般来说,庭审之后将面临两种情况:一是构成犯罪,须向监狱移交;二是不构成犯罪,按规定就立即释放,而这两种情况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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