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钱 法规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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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1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先敏实习生郑伟)昨日,重庆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3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将规范政府的预算行为,监督政府依法理财、从严治财。 条例明确,市级预算监督主体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被监督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审计
条例还规定,不依法如实编报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等十种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 |||||||||